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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軍人權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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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四年軍人復員法案'''(英語:Servicemen's Readjustment Act of 一千九百四十四), 定定予人稱做'''美國軍人權利法案'''(G . I . Bill of Rights,抑是 G . I . Bill), 美國法律,為著安置第二次世界大戰了後的退伍軍人(彼个時陣講 G . I .), 美國國會佇一九四四年通過此法案,予佮退伍的軍人各種的福利。遮的福利,包括著由失業保險支付的經濟補貼,家庭佮商業貸款,猶閣有高等教育佮職業訓練的各種補貼。 這項法案由美國退伍的軍人協會推動。 ==歷史==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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