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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利克斯·枋蘭克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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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利克斯 ・ 枋蘭克福特'''(英語:Felix Frankfurter,一八八二年十一月十五—一九六五年二月二二)是美國有名法學家,捌做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生平== 抹蘭克福特出世佇奧地利維也納,老爸是猶太商人。伊十二歲的時陣隨爸母移民美國,一九空二年畢業佇紐約城市學院,隨後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伊是繼路易斯 ・ 布蘭戴斯了後,佇哈佛法學院成績上好的學生之一。 枋蘭克福特是美國勞動法方面的出名學者,對一九一四年到一九三九年期間,伊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教授,並是富蘭克林 ・ 羅斯福總統關於新政措施的非正式顧問。一九三九年,羅斯福總統提名伊出任上高法院大法官,並予參議院批准,擔任大法官一到一九六二年退休。伊佇一九六三年榮獲總統自由勳章。 ==主要思想== 就算講周蘭克福特受著自由主義政治思想的教育,毋過伊煞是上無禁無忌支持司法克制的人,認為法院是無應該共聯邦憲法解說講成愛對立法佮行政機關施加嚴格的限制。這款的觀點深受著伊的摯交佮良師小奧利 ・ 溫德爾 ・ 霍姆斯的影響,霍姆斯佇咧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期間,堅定反對「經濟正當程序」的判解原則。佇咧判例中,馮蘭克福特常引用霍姆斯的話,認為只要立法佮行政措施無「震撼良知」,遐爾仔就無違反憲法。堅持這立場,予得人知蘭克福特佇「沃倫法院」時期定定佇咧異見者的地位,但伊佇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中,堅定反對種族隔離,同意最高法院的一致立場 ==作品選== *《最高法院事務》(_ The Business of the Supreme Court _), 一千九百二十七 *《霍姆斯大法官和最高法院》(_ Justice Holmes and the Supreme Court _), 一千九百三十八 *《費利克斯 ・ 抹蘭克福特回憶錄》(_ Felix Frankfurter Reminisces _), 一千九百六十 ==參考文獻==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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