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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茨哈夫權力指標

出自Taiwan Tongues 台語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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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zhaf 權力指標是一種用衡量投票者佇一改投票中影響著投票結果的程度。這類投票的例有公司股東投票。

若是一个選票組合內底,只要某一个投票人改變其決定,投票就按呢便會倒反,則稱該投票人佇彼个組合是關鍵性的。愛計算一个投票者的權力指標,頭先列出所有的投票結果為正的組合,然後共目標求出票人佇佗一寡組合是關鍵性的,講這个數目為 _ a _。也揣出所有組合中關鍵性的投票者的總數 _ r _。_ a _ / _ r _ 就是這个投票人的 Banzhaf 指標。

設一改投票中有 $ k $ 個投票者,各有票數 $ a _ { 一 } , a _ { 二 } , . . . , a _ { k } $。若是這改的投票,一个決定欲得著 n 票才會當通過,這个投票系統表示講 $ [n ; a _ { 一 } , a _ { 二 } , . . . , a _ { k }] $。

以下舉例,計算是各投票者的 Banzhaf 指標。

若情形為講 [九 ; 七 , 五 , 四 , 一],佇通過的情形中間關鍵性的投票者:

  • { 七 , 五 , 四 , 一 }:沒有
  • { 七 , 五 , 四 }:沒有
  • { 七 , 五 , 一 }:七 , 五
  • { 七 , 四 , 一 }:七 , 四
  • { 五 , 四 , 一 }:五 , 四
  • { 七 , 五 }:七 , 五
  • { 七 , 四 }:七 , 四
  • { 五 , 四 }:五 , 四因此各人的指標為:
  • 握七票者 : 十二分之四
  • 握五票者 : 十二分之四
  • 握四票者 : 十二分之四
  • 握一票者 : 十二分之零

Banzhaf 指標是 John F . Banzhaf III 創的。

參見

  • Shapley-Shubik 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