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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遊覽車反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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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遊覽車反匼事故,是佇二空空七年六月二十四號發生佇台灣台北市陽明山仰德大道、永公路口的做伙重大遊覽車交通事故,計共造成八个人死亡、二十五人著傷。

事故經過

二空空七年六月二四暗頭仔六月三十分左右,一台隸屬於台灣稅車旅遊集團、車號 A 五孵一百七十一的遊覽車,坐載新竹縣美商嘉康利公司員工佮家屬二十九名,佇陽明山中山樓參加開幕大會了的歸途中,行過仰德大道、永公路口,因擋車袂靈先是企圖相挨山壁佮路邊護欄減速無成,了後追挵落山的白色鈴木轎車,白色鈴木轎車閣再銃面著山頂的銀色豐田轎車,遊覽車向正爿踏趨趨落去落一百公尺深的山谷,造成兩个人當場罹難,六人送醫不治,計共死亡、二十五人輕重傷。

事故調查佮原因

六月二五,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謝榮林進入事故現場勘驗,指出出事車輛捌變造車體,頂面乘客區無鋼架保護,並且使用再生胎。

起訴佮審判

二空空八年四月二一,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認為,姓許的司機疏於檢查擋車,咧行駛長落崎的路段閣無用低速檔,也無駛啟擋仔鼓冷卻水系統,致擋仔減損,駕駛誤認擋仔袂靈,企圖相挨護欄減速煞出禍,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並求刑三年。

二空空九年三月三十一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宣判,姓許的駕駛犯業務上過失致人佇死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會當簡單科罰金,以新臺票一爿曝元打造一日計算。

二空空九年六月二九號,臺灣高等法院宣判,上訴駁倒轉去。雙方未閣上訴,全案定讞。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番薯藤新聞專輯—車擋袂靈遊覽車墜谷陽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