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國集團
外觀
G 十(Group of Ten), 閣叫做G 鋪十抑是十國集團,由一陣共同參與一般借款協定(GAB)的國家所組成的團體。一般借款協定設佇一九六二年,內容主要為由當時國際貨幣基金(IMF)的八國政府佮德國、瑞典的兩國央行共同籌募一筆六十億美金信用額度的緊急基金,為 IMF 佮 G 十各國間的 ió-bih 信用(Stand-by Credit), 當 IMF 的會員處理緊急事件而資源不足的時陣,可向 G 十各國依市場利率借入此基金。了後的瑞士佇一九六四年加入,猶毋過 G 十的名猶是維持無變。
國際清算銀行(BIS)、 歐盟執行委員會、IMF、佮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做 G 十活動的官方觀察員。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IMF–A Guide To Committees , Groups , and Clu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