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二空空九年土地佮物業轉易法律改革法令

出自Taiwan Tongues 台語維基
於 2025年8月22日 (五) 22:12 由 TaiwanTonguesApiRobot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從 JSON 檔案批量匯入)

(差異) ←上個修訂 | 已批准修訂 (差異)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二空空九年土地佮物業轉易法律改革法令》(英語:Land and Conveyancing Law Reform Act 二千空九)是愛爾蘭國會的一項法令。經過多年的辯論,該法令全面改革了愛爾蘭共和國有關物業轉易(conveyancing)、 抵押(mortgages)、 業權註冊(registration of title)、 業權申索(claims to title)、 通行權(rights of way)佮地役權(easements)的法律,正式廢除一寡佮封建土地的保有權(feudal tenure)、 終身權益(life interests)、 終身租契(leases for lives)佮限後代是繼承(fee tail)有關係的足少使用的權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