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號
等號表示相等的關係的符號,讀作「等於」,是佇咧西元一五五七年由羅伯特 ・ 雷科德發明的。佇咧數學等式中,等號被囥佇具有仝款值的兩个(抑是閣較濟个)表達式之間。佇咧 Unicode 和 ASCII 中,伊是 U + 三 D=相等符號,HTML:` & # 六十一 ; `。
歷史
「 相仝」佇英文內底 equals 的詞源為拉丁文「æqualis」(來自 aequus), 意為「齊勻,相仝抑是相仝」。 相等符號的頭一擺使用,出現佇威爾斯數學家羅伯特 ・ 雷科德所編寫的《The Whetstone of Witte》,和現代的數學表示法的 $ 十四 x + 十五=七十一 $。相等符號的原始形式比這馬愛闊較濟。佇伊的冊內底解說伊的「Gemowe 線」的設計(意思是雙線,拉丁文 gemellus):
> > _…to auoide the tediouſe repetition of theſe woordes : is equalle to : I will ſette as I doe often in woorke vſe , a paire of paralleles , or Gemowe lines of one lengthe , thus :=, bicauſe noe . 二 . thynges , can be moare equalle . _ > >
> >…to avoid the tedious repetition of these words : " is equal to " , I will set ( as I do often in work use ) a pair of parallels , or Gemowe lines , of one length ( thus=) , because no two things can be more equal . > >
根據蘇格蘭聖安德魯斯大學數學史網站:
相等符號'='並無隨流行。符號 | | 和 æ(抑是 œ,來自拉丁文 aequalis,意思是相仝)嘛被用來表達相等,被廣泛應用佇十七世紀。
數學意義
佇咧數學中,等號會當佇特定的情形 ( $ x=二 $ ) 當中用做簡單的事實語句,抑是創建定義 ( 設 $ x=二 $ ),條件語句(若是 $ x=二 $,著 . . .), 抑是表達恆等式 $ ( x + 一 ) ^ { 二 }=x ^ { 二 } + 二 x + 一 $。
相關符號
約等
表達約等的是「波浪」等號。
- ≈ ( U + 兩千兩百四十八 ≈ UNICODE 兩千兩百四十八 )
- ≃ ( U + 兩千兩百四十三 ≃ UNICODE 兩千兩百四十三 ),≈ 和=的混合,嘛用佇咧代表漸漸比較近
- ≅ ( U + 兩千兩百四十五 ≅ UNICODE 兩千兩百四十五 ),另外一个 ≈ 和=的混合,有當時仔按呢用來代表同構、仝餘關係抑是幾何學的全等
- ~ ( U + 七 E ~ UNICODE 七 E ),有當時仔提來代表正比、和等價關係有關係、幾何學的相𫝛,閣代表隨機變數根據概率分佈的分佈情形。
- ≒ ( U + 兩千兩百五十二 ≒ UNICODE 兩千兩百五十二 ),用佇日本、韓國佮臺灣
不等
代表不等的是等號加上趨線「≠」(U + 兩千兩百六十 ≠ UNICODE 兩千兩百六十)。 佇咧 LaTeX,此為 " \ neq " 指令。
過去大多數的程式語言受限制 ASCII 字元集,故以 ` ~=`、` !=`、、 `=/=` 抑是 ` < > ` 等代表布林運算的不等操作符。
恆等
符號「≡」(U + 兩千兩百六十一 ≡ TRIPLE BAR)代表恆等等,嘛有仝款的意思。
人名翻譯(日本語)
拉丁語的人名中的「-」 符號,日文翻譯的時陣改用「=」。 例,「 Hārūn al-Rashīd」(哈倫 ・ 拉希德)的日文翻譯是「ハールーン ・ アッ=ラシード」。
參考書目
參見
- 等於
- 恆等式
- 關係運算子
- 二加二等於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