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為
外觀
犯罪行為(拉丁語:_ actus reus _;英語發音:/ ˈæktəs ˈreɪəs /,抑是稱危害行為)是刑法學的一个概念,佇普通法上是構成犯罪的要素之一,佇咧大陸法系中則是客觀構成件要素的一項。
英美法系
普通法的犯罪是由「犯罪意識」(_ mens rea _)加上「犯罪行為」(_ actus reus _)所構成,所謂的犯罪行為就是指構成犯罪的行為,譬如講謀殺罪的犯罪行為就是殺人。若一个人干焦有犯罪的意識,若是無外在的犯罪行為,是袂使去予刑法所處罰著的;這兩个嘛必須愛同時存在,袂當以前或者是以後犯意來指控犯罪,這號做「共時性」。
大陸法系
三階層論
現此時歐陸法主要是以犯罪三階論做犯罪論的通講,該理論講將犯罪區分做「構成要件」、「 違法性」和「罪責」三个部份,其中構成的要件閣會當分做「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分別指犯罪行為人的內心意思活動佮外在客觀事實。而且「行為」(Handlung)是客觀構成件的要素之一,精確地叫做構成的要件行為,意指侵害法益的特定作為。刑法原則上只處罰積極的侵害行為,但是佇咧某一寡特殊情形,若行為人負有保證地位佮義務,則消極的無作為亦有可能構成犯罪,該無做為即屬犯罪行為。
四愛件論
中國大陸對犯罪論採行的特殊「四愛件理論」,當中危害行為是其要件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危害社會的行為,著愛是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有意識的行為。危害行為分做三種基本的形式:做為(commission)、 無做為(omission)以及占有(possession)。
參見
- 刑法犯罪三階理論
- 構成要件
- 犯罪客觀要件
引註資料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entry on Theories of Crimin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