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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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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為著欲掌管中華民國工商業發展佮國際貿易等產業事務的部會,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實業部」是現此時經濟部的前身。下設水利署、工業局、礦務局、能源局、國際貿易局、智慧財產局、標準檢驗局、產業園區管理局佮中小企業處,並且同時負責管理所屬國營事業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臺灣自來水公司、台灣糖業公司等等的。

沿革

一九一二年一月初三,依照《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籌組臨時政府內閣,內閣內「實業部」為經濟部的前身。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二號,依照《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成立北洋政府內閣,國務院下改設「農林部」佮「工商部」。 一九一四年二月十二,改組做國務院下的「農商部」。 一九二七年六月二十號,改組做國務院下的「農工部」。 一九二八年六月初三,北洋政府結束,國務院解散。

一九二八年二月初七,國民政府(一九二五年成立佇廣州)下復設「工商部」。 三月二八,工商部設立,以孔祥熙為部長。國民革命軍北採煞了後,工商部接管國務院農工部第二、三類產業的業務,第一類產業業務是由農礦部接管。

一九三一年一月十七,國民政府為著刷新政治、改善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公佈《實業部組織法》,共農礦部佮工商部合併做實業部。六月,行政院下成立全國經濟委員會,掌理國家經濟建設佮發展計畫之設計、審定、監督指導事項項。十二月,國民政府進行中央行政機關改組,工商、農礦兩部合併做「實業部」。 實業部內設總務司、農業司、工業司、商業司、漁牧司、礦業司、勞工司,閣成立合作司,佮林墾署。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全國經濟委員會接收內政部主管之水利事業。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實業部改組為「經濟部」。 一九三八年一月,經濟部整併建設委員會、全國經濟委員會水利部份,佮軍事委員會第三部、第四部、工礦調整委員會、農產調整委員會佮資源委員會等機關(單位); 成立之初的組織架構,部本部有總務司、人事室、祕書廳、參事廳、技術廳、會計室、統計室、農林司、工業司、商業司、礦業司、水利司,附屬機構有中央農業實驗所、農本局、金水流域農場、江西農村服務區管理處、西北種畜場、中央工業試驗所、技工訓練處、工礦調整理予、全國度量欲衡局、商標局、商品檢驗局、地質調查所、礦冶研究所啦、採金局、導淮委員會、江漢工程局、黃河水利委員會、華北水利委員會、揚子江水利委員會、枋洛工程局、珠江水利局、金沙江工程處、川康水貸會、湖北堤工專款保管委員會、中央水工試驗所、水利設計測量隊、水利航空測量隊、氣象研究所、田壁工程處、關河疏灘的工程處、資源委員會等等;組織之龐大,事權之集中,可謂彼當陣的「天下第一齣」。 一九三八年七月,隨政府徙去重慶的川鹽銀行(今仔重慶飯店)辦公。

一九四空年七月,農林司裁撤,相關農林漁牧業務改由農林部掌管。一九四一年九月,水利司裁撤,相關水利業務換由行政院全國水利委員會負責;抗戰時期,經濟部組織亦常有增減改隸等變動。一九四六年五月,資源委員會改由行政院直轄。一九四六年六月,行政院全國水利委員會改組做行政院水利委員會。一九四七年四月,行政院水利委員會改組做水利部。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行憲了後,經濟部捌一改回「工商部」佮「全國經濟委員會」。 一九四八年八月,全國經濟委員會裁撤。一九四九年四月,國軍內戰失利南退,迫使中央政府決定南遷。為簡化中樞行政起見,以統籌主管全國經濟行政佮經濟建設事務,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總統令制定公布《經濟部組織法》,共工商部閣再改轉來「經濟部」,設置工業司、礦業司、商業司、總務司、會計處、統計處、人事室等內部單位;農林部、水利部份莫勼編做農林署、水利署,佮資源委員會做伙併入經濟部抑若成附屬機關。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中華民國政府因為大陸戰局告急,行政院開會決議了後,將中央政府連同所屬的幕僚機構一併播遷臺灣。

一九六三年九月初一,工礦計畫聯絡組、農業計畫聯繫組和非屬經濟部之其他單位合做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

一九六九年一月三十一號,《 經濟部公報》創刊。一九七空年二月二五,工業司改組成立工業發展局,礦業部分業務併入礦業司。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設置能源委員會;原商業事務內底,證券管理、會計師部分改隸財政部。一九八一年一月,設立國際合作處、投資業務處、技術處、中小企業處;農業司改組做農業局。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佮經濟部農業局合做伙,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事務移出經濟部。

一九九二年五月,為率先推動企業識別系統 ( CIS ),經濟部總務司負責推動「經濟部識別體系」,而且委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設計推廣中心負責協助經濟部識別體系之整體規畫設計,現行藍紅二色「E」字部徽對這誕生。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合併水利司佮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改設「水資源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為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之政策,閣會標準佮檢驗業務一元化,共中央標準局佮商品檢驗局改組做智慧財產局佮標準檢驗局。一九九九年七月,配合精省作業,臺灣省政府建設廳、物資處、水利處、臺北水源特區管理委員會、礦務局等等省屬機關歸併經濟部,經濟部設置第二辦公室(原臺灣省政府物資處)佮中部的辦公室。二空空空年底,經濟部第二辦公室裁撤。二空空二年三月,整併水利處、水資源局佮臺北水源特區管理委員會,成立「水利署」。 二空空四年七月,能源委員會因業務調整需要,改制成立能源局。十二月三十一號,《 經濟部公報》發行第三十六卷第三十六期並宣布停刊。

二空一空年二月,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原擬會經濟部來的改制為「經濟佮能源部」,擬主管事項為工商產業、貿易佮能源等等,毋過因為朝野無共識;經濟佮能源部組織法草案無法度完成立法。

二空二三年四月,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回復「經濟部」名稱。

組織架構

  • 部長
  • 次長(政務次長兩名、常務次長一名。簡任十四職等等)
  • 主任秘書(一名,十二職等同參事佮司處長)
  • 參事啦(十二職等同主秘佮司處長)


幕僚單位

  • 祕書室
  • 礦業司
  • 總務司
  • 商業司
  • 國際合作處
  • 投資業務處
  • 技術處
  • 人事處
  • 會計處
  • 統計處
  • 政風處
  • 研究發展委員會
  • 法規委員會
  • 訴願審議委員會
  • 資訊中心
  • 中區聯合服務中心
  • 南區聯合服務中心
  • 中部的辦公室
  •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
  • 智慧機械推動辦公室(任務編組)

附屬機關(構)

  • 水利署
  • 工業局
  • 礦務局
  • 能源局
  • 國際貿易局
  • 智慧財產局
  • 標準檢驗局
  • 產業園區管理局
  • 中小企業處
  • 中央地質的調查所
  • 國營事業委員會
  • 投資審議委員會
  • 專業人員研究中心
  • 貿易調查委員會

事業機構

  • 臺灣糖業公司
  • 臺灣電力公司
  • 臺灣中油公司
  • 臺灣自來水公司

駐外機構

駐外商務機構設置佇亞太地區十四界、美地區九搭、中南美地區十三位、歐洲地區十九位、非洲地區七位、中東地區三位。

歷任首長

南京臨時的政府

北洋政府

國民政府

行憲了後

新組織規劃

依立法院初審通過的《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規劃做:

  • 祕書室
  • 礦業司
  • 總務司
  • 商業司
  • 國際合作處
  • 投資業務處
  • 技術處
  • 人事處
  • 會計處
  • 統計處
  • 政風處
  • 研究發展委員會
  • 法規委員會
  • 訴願審議委員會
  • 國營事業委員會
  • 投資審議委員會
  • 貿易調查委員會
  • 資訊中心
  • 中區聯合服務中心
  • 南區聯合服務中心
  • 專業人員研究中心
  • 中部的辦公室
  •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
  • 智慧機械推動辦公室(任務編組)

附屬機關(構)

三級機關

  • 商業發展署
  • 產業發展署
  • 國際貿易署
  • 能源署
  • 中小佮新創企業企業署
  • 水利署
  • 智慧財產局
  • 標準檢驗局
  • 產業園區管理局
  • 礦業管理佮地質調查中心

事業機構

  • 臺灣糖業公司
  • 臺灣電力公司
  • 臺灣中油公司
  • 臺灣自來水公司

駐外機構

駐外商務機構設置佇亞太地區十四界、美地區九搭、中南美地區十三位、歐洲地區十九位、非洲地區七位、中東地區三位。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繁體中文)(英文)中華民國經濟部
  • 中華民國經濟部的 Facebook 專頁
  • 經濟部產業人才有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