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空一一年定期國會法
《二空一一年定期國會法令》(英語:Fixed-term Parliament Act 二千空一十一), 即《定期國會法令》(Fixed-term Parliament Act,縮寫 FTPA), 是英國下議院佇二空一一年所制定規範本身解散、選舉日及屆期的法律。
概欲
往時英國憲政慣例,有首相提請解散國會的時,英王有三種情形下會當拒絕:
一 . 現有議會猶原誠重要,可行,有能力做好的工課。 二 . 大選欲對國民經濟造成不利的影響。 三 . 會當揣後一位首相,會當佇合理期限內以下議院會當多數予政府繼續落去。
此因一九五空年英國大選了後,最大黨工黨佇下議院席次四十七堵七%、 未過半數,避免少數政府為著欲執政多數短期內解散國會造成動盪,時任國王喬治六世私人秘書艾倫 ・ 拉塞爾斯爵士化名「耆老」(Senex)投冊《泰晤士報》表達英王方面觀點,人稱「拉塞爾斯原則」。
毋過《二空一一年定期國會法令》規定國會佇選舉前十七个工課日解散,形同英國君主失去解散國會權力。就算講按呢,二空一五年大選、二空一七年改選,任首相的卡麥隆、德蕾莎 ・ 梅伊猶是被見王提請解散國會。相對的是,首相也失去動用皇家特權解散國會提前改選(snap election)的權力;毋過若落議院以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票同意,應該法度允准解散國會提早大選(early general election)。 過去佇西敏制內底,首相會當獨自決定敢是解散國會,猶閣有當時做;宣佈解散進前,並無需要國會的同意。
另外咧,《 二空一一年定期國會法令》毋但將國會屆期、選舉日固定法制化,閣導入類似建設性無信任投票設計。
強森執政初期,保守黨因為補選落敗而失去議會多數,為著欲尋求解決脫歐僵局,強森濟改想欲解散國會大選毋過受製法案的懸坎站 ( 工黨反對 ),所以踅過本法直接提出一个簡單多數就會當通過提前大選法案《二空一九年進前國會大選法令》,得著自由民主黨佮蘇格蘭民族黨的支持,有很好的票數通過,工黨眼見解散已經成定局,上尾仔同意支持進前大選的法案。佇選舉的時陣,保守黨以廢止本法做為政綱之一,到尾仔保守黨勝出大選。
二空二空年十二月初一,保守黨政府宣佈進行立法的程序,廢止英國定期國會法令,以轉到以早由首相決定解散的新法案取代,新法案佇二空二一年五月條讀,二空二二年三月二十四號經女王御准通過生效,這號做《二空二二年解散佮召集議會法案》( Dissolution and Calling of Parliament Act 二千空二十二 )。
條文重點
- 該法通過了後,後擺選舉投票日為二空一五年五月初七,隨後逐改大選佇第五个日曆年度的五月第一个禮拜四舉行,即國會屆期五年。佇原本大選的時陣,佇五月頭一个拜四進前解散國會改選,後遍的大選是變做第四个曆日年度舉行。
- 首相可發布命令推遲選舉日,但是提案經國會兩院通過而且袂使超過兩個月。
- 國會佇選前十七个工課日解散,不得另外行解散。
- 兩款狀況下,提前解散國會改選:
一 . 下議院全體議員(和缺額)三分之二通過改選動議。 二 . 落議院通過無信任動議,而且無佇十四號內通過信任動議組成新政府。
- 蘇格蘭的議會、威爾斯議會選舉不得佮國會大選仝一工舉行。
- 首相應於二空二空年六月一號到十一月三十號內,成立以下議院議員為主的委員會討該法施行情形,並且調查結果飲料提出廢除抑是修改建議。
註解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 英國憲法
- 英國國會
- 一千九百十一佮一九四九年國會法令
外部連結
- Official text of the act , as ena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