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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准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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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准判令(拉丁語:Decree nisi)是普通法系司法管轄區的一種法庭判令。此判令一般用佇離婚的程序頂懸,並且意味著法院根據所有證據,信納該宗婚姻已經必甲無可挽救。佇咧香港、英格蘭佮威爾斯,法庭頒下暫准判令了後,著愛上無六禮拜才會當繼續申請最終判令(拉丁語:Decree absolute)。 親像雙方無爭議便有機會批尾仔判令,毋過雙方猶是有爭議(若囡仔晟養權無解決), 法院便需要先處理爭議。

另見

  •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域法院
  • 家事法庭(香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