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歐洲學分互認體系

出自Taiwan Tongues 台語維基
這是此頁批准,以及是最近的修訂。

歐洲學分互認體系(英語: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 , ECTS)是歐洲諸國間佇高等教育領域互相連接的一个項目,以確保各國的高等教育標準誠好。一九九九年歐洲二十九个國家佇義大利的博洛尼亞大學簽訂的博洛尼亞宣言該體系對所有願意參加的歐洲國家開放。根據該體系,一學年佮六十ECTS 學分,嘿應千五百–一千八百點鐘學習,無論國家佮教育質量、教育等級,通好佇聯盟範圍內底轉換學分。

ECTS 猶閣包括一个標準等級量表,用佇咧和地方(即國家)標準等級做伙來顯示。

主要內容

  • 全日制歐洲的學生,逐學年應該得著六十个ECTS( 學分 )
  • 每一學分對應二十五至三十點鐘的學習;按照參加學習人數,成績分做七等等,其中最後兩等為無及格
  • 全部高等教育分做三个階段:
  • 第一階段百八十 − 兩百四十 ECTS,通常授予學士學位
  • 第二階段九十 − 百二 ECTS,通常授予碩士學位
  • 第三階段,袂受該體系的影響,通常授予博士學位來比並而言,該體系閣較接近佇咧英國的教育制度毋是歐洲大陸傳統制度。

台灣學分轉換

因為台灣學分佮美國學校的學分制度相仝,若出國修習之學校係採歐洲學分互認體系,原則以二 ECTS 等同一學分。

參見

  • 博洛尼亞進程

外部連結

  • 官方網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