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史館命案
軍史館命案是發生佇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佇臺北市國軍歷史文物館(簡稱「軍史館」)的做伙性侵殺人案。六工了後,板橋地檢署、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宣布偵破該案,負責看管軍史館的中華民國陸軍二兵郭慶和坦承設仙張富貞到館長間洗便內性侵殺害。
經過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下晡兩點,厝蹛臺北縣三重市(今新北市三重區)的景美女中二年級女學生張富貞(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三—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 因為學校的軍訓作業,坐其兄之機車去到軍史館走揣資料,並約定一點鐘了後佇原地共伊接轉去,但是時間到矣煞無接著人。眼看一分一秒流失,佇等無猶閣有聯絡袂著張富貞的情況下,𪜶厝內人開始緊張,向軍史館所佇轄區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以及徛家所在的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案。
警方佮厝內人去軍史館搜揣,但是軍史館煞以「非開放的時間」為著拒絕警方進入搜查。二一號,軍史館始予警方進入,但是館長李明德學校煞藉故阻擾警方進入館長室佮會議室,而且共張的厝內的人講軍史館真安全,對方一定是逃家。又閣講這个館錄影無錄日時,暗時仔才錄。但尾仔閣共改口講,五日節三工的假期無錄影。自按呢案情陷落家己,只好佇報上發佈揣人啟事。二二透早,警方研判被害人家境狀況排除擄人勒贖的可能,推斷張女是佇軍史館失蹤,警方佮厝裡的人堅持一定愛看著錄影帶,軍史館煞提五月十九日的錄影帶碭窒,企圖包庇嫌犯。二三深夜,警方根據被害人哥哥的供詞,伊咧門口等時,捌有穿著運動服的軍史館士兵問伊有啥物代誌,就算講警方要求做日值班的兵,全部換著運動服供伊指認。換衫的時陣,士兵郭慶和行動遮掩崁,胸前閣有掠痕,警方佇鎖定伊為嫌疑犯。軍方煞藉口郭是軍人,要求由軍事檢察機關審問,拒絕警方逮捕。毋過現場受害者是平民,而且早已經向警方報案,檢警的依法有權偵辦,所以封鎖軍史館,警方鑑識人員進入採證。
透暝偵訊了後,郭慶和坦承犯案,伊看著被害人攬攬可欺,就按呢共伊拐去館長室性侵害。因為予人害力反抗,於是共被害人勒死後姦屍,閣以四个塑膠橐仔共死體包裹囥佇軍史館內,隨後到三重的租車和同事將車駛往南部,二十日透早四點倒轉來臺北,閣用買物件的藉口共屍體搬入去車內,駛車欲前往臺北縣板橋市(今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五權公園前的停車場附近草抱棄屍,綴尾警察揣著死體了後宣佈破案,仝年軍法速審速決,七月十九號軍事法官按陸海空軍刑法中《強制婦女性交罪》佮刑法《刣人罪》、《 放捒死體罪》,對重論處,判郭慶佮死刑,八月三號軍方執法人員將郭慶和由新店軍人監獄移送到土城看守所的刑場銃決伏法。
疑點
雖然兇手快速拄著銃決,毋過這个案件猶是閣有疑點猶未釐清進前就快速判決,所以有人咧質疑講軍方的速判動機。
較疑咧: 根據軍方的講法,李明德上班了後發現伊的房間凌亂、便所洗面台跤的水管被破損斷去,來閣發生家屬共人揣事件,所以隨揣來十九值班的勤務兵來問明白。今仔日佇咧警方已經即時通報軍史館方關於張富貞失蹤案,講館長的李明德發現各樣應該可推測館長室可能成做關係地,無應該毀滅證據。
疑點二: 案發當時,館內猶閣有值日官佮另外一名值勤士兵,頭前人咧一樓看電視,後者嘛是咧寢室咧睏,毋過兩个人攏無予軍方調查人員列做證人抑是嫌疑人。此外,兇手只是名新兵,應該無調遣其他的阿兵之職權。而且兇手毋是台北人,對台北周邊地區的道路無熟,可能自一人租車並開車棄屍的可能性低。
疑點三 : 身為館長閣是上校的李明德是按怎故意隱瞞,明顯可見當冬的主謀到今猶原逍遙法外,
軍方判案快速的解決態度予被害人家屬質疑案情並無單純,兇手家屬嘛質疑這个案可能有其他共犯,郭慶和可能只是最後的執行者毋是主謀。。
參考文獻
- 新聞倫理資料庫
- 八八年軍史館事件糾正案
- 八八年軍史館事件彈核案
參見
- 江國慶案
- 臺灣戰後時期死刑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