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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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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聯邦(一八九五年-一九四六年;英語:Federated Malay States,馬來語:Negeri-negeri Melayu Bersekutu), 是彼个大英帝國佇馬來半島的殖民政體之一,半島頂四个接受英國保護的馬來王朝所組成,包括雪蘭曷有影、森美蘭、霹靂佮彭亨,首府為吉隆坡。

自《邦咯條約》開始,四州慢步為大英帝國所控制,其外交佮防務攏由英國負責。佇內政方面,除了牽涉著馬來的例佮伊斯蘭教的事務以外,四州攏愛聆聽英國派出的參政司的意見。

一九四六年四月初一,馬來聯邦佮馬來屬邦、海峽殖民地(無含新加坡)佇咧英國政府管理下,組成馬來亞聯邦(Malayan Union)。

成員州屬佮第一屆馬來統治者會議

雖罔總參政司為聯邦名義上的統治者,四个州屬猶原保持有家己的世襲君主(蘇丹)。 佇馬來聯邦組成的時陣,在位的蘇丹為:

一 . 雪蘭糊蘇丹亞來丁 ・ 蘇萊曼 ・ 沙二 . 霹靂蘇丹伊德里斯 ・ 沙一世三 . 森美蘭嚴端姑莫哈尾 ・ 沙四 . 彭亨蘇丹阿末 ・ 慕阿占 ・ 沙一八九七年佇霹靂皇城江沙縣召開第一屆馬來統治者會議(彼陣閣號做杜爾巴會議), 作為四位君主間討論的平台,為今仔日統治者會議的外型,統治者會議了後佇一九五七年八月二七日依照馬來西亞憲法第三十八條創立。

行政

雪蘭曷有、森美蘭、霹靂佮彭亨先後成做英國保護國,四个馬來王朝的統治者著愛聽取英國派駐的參政司意見來進行統治。猶若一八九五年四个州屬的統治者同意建立聯邦制佮集中行政機構,並佇一八九六年正式簽署《聯邦條約》建立馬來聯邦,並以「馬來聯邦」身份繼續接受英國保護佮控制。佇咧《聯邦條約》落,馬來統治者需要放棄所佇州的治權,必須得著參政司同意才會用得使權力,毋過英國亦保證講袂干涉馬來傳統佮宗教事務。

聯邦委員會

英國佇一八九八年成立聯邦委員會(Federal Council)成做馬來聯邦的管理機構,由馬來聯邦高級專員(通常由海峽殖民地總督兼任)領導委員會,成員包括四个成員州屬的蘇丹、英國派駐的總參政司、四个成員州屬的參政司,和四位委位非官守議員組成。佇一九四一年日本入侵馬來聯邦進前,英國一直以此委員會管理馬來聯邦。

馬來聯邦高級專員

英國派駐馬來聯邦的上高級外交代表,負責管治作為英國保護國的馬來聯邦,由海峽殖民地總督兼任。因為高級專員因為海峽殖民地毋是長駐馬來聯邦,因此馬來聯邦的日常事務實際由派駐馬來聯邦的總參政司負責。

總參政司

一千八百九十六至一九一一年,馬來聯邦的實權掌握佇總參政司手頂頭。

政府布政司

一九一一年至一九三六年,總參政司改稱做政府布政司。

聯邦司

自一九三六年起,政府布政司改做聯邦司,毋過職權上削弱為高級專員授權下負責統籌的官員。

司法

第一所最高法院佇一九空六年創立,是由司法專員來統領,而且予法院司法權。一九二五年的司法專員(Judicial Commissioner)的頭銜予人更加改做大法官(Chief Judge)。

參見

  • 馬來屬邦
  • 英屬馬來亞
  • 馬來半島
  • 海峽殖民地
  • 馬來聯邦鐵路
  • 馬來亞戰艦
  • 邦咯條約